作者:廖春梅试用期自愿劳动合同工资补偿公司就业
摘要:问:邱某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提出签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200元/月,此后按24D0元/月计算。邱某考虑一时难以就业,为获得该份工作就答应了。请问:邱某能反悔要求延长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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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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