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春明法律修改实务操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充条款同工同酬用工单位劳务派遣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下称《决定》)作相应修改后,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决定》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和补充简要概括为:提高注册门槛,实行行政前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对“三性岗位“做了界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加大了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新旧法律的衔接适用。对于法律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如何进行实务操作,有必要进行熟悉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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