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霞集体协商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合同
摘要:在日本立法中,集体协商作为雇主的法定义务,法律通过不当劳动行为与集体劳动争议制度保障其实施。集体协商达成的集体合同具有规范效力与和平义务效力,确定了企业内实际的劳动条件。劳动委员会作为调整集体劳动关系的主要机构,主要通过斡旋的方式促使集体劳动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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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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