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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争议时效适用

作者:陈旭晨社会保险费保安公司时效保安服务公司2001年2008年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摘要:案情简介2001年11月,陈某在某市保安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陈某在工作期间曾多次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保安公司至今尚未为陈某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2008年5月12日,陈某将保安公司诉上仲裁庭,请求保安公司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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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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