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本案系自行离职还是到期终止

作者:周国良; 杨晨光机械制造公司2010年离职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008年用人单位工资

摘要:王某于2010年8月25日申请仲裁,称2004年5月8日进入某机械制造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2010年6月50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未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王某现要求该机械制造公司支付其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6.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5.8万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