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述荣请假权事假劳动关系
摘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因重要私人事务需要请事假时,劳动者是否享有请假的权利,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这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调工作和处理私人事务时常出现时间上的冲突。请假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重要私人事务需要请假时,用人单位无权拒绝、必须批准的权利。法律上确立请假权制度有利于此类冲突的化解,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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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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