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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作者:李元龙; 张财工资标准合同期限合同约定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必备条款合同条款

摘要:问:2007年2月,陈某与某企业订立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工作任务等,未有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条款。2008年6月30日,陈某以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未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必备条款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此劳动合同无效,应视同未订立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2月至6月两倍工资。请问:陈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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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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