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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补休能否免除支付加班费义务

作者:江君清用人单位劳动者加班费补休义务休息日选择权刊登

摘要:本刊今年第7期刊登了聂辉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补休能否免除支付加班费义务》一文(以下简称聂文)。聂文认为,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在安排劳动者补休时,劳动者有权拒绝,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即劳动者有选择权。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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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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