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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构如何正确处理涉及劳动争议事项的案件

作者:江君清劳动保障监察争议事项监察机构案件印刷公司劳动保障局法定代表人中国法院

摘要:笔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案例(中国法院网72007年6月5日):原告凌某于2003年9月2日向被告某县劳动保障局提出劳动保障监察申诉状,以姜某冒名顶替某县印刷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自2000年7月至2002年5月非法经营,期间于2001年9月19日以旷工为名将其非法除名不具有主体资格,此决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请求被告责令印刷公司向其补开辞退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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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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