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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家政服务公司从业人员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

作者:冯力家政服务公司劳动合同制从业人员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合同管理家政服务业从实际出发

摘要:为规范和发展广东省深圳市家政服务业,保障居民家庭对家政服务的基本需求,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解放思想,突破现行法律框架,从实际出发,提出凡是家政服务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家政服务员、月嫂、育婴师、家庭教师等,均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应当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加强对家政服务公司的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起草了《深圳市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参考文本(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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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

《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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