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劳动合同交警部门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公司本人受伤
摘要:本人于2007年1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半年后的一天,我驾车为公司送货途中,因车速较快,在避让行人时汽车翻入河谷,造成我多处受伤,经鉴定为三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我对该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由于公司据此认为是我自己造成的后果,没有追究车辆损失已经很照顾了,故一直不同意对我按工伤处理。请问:我所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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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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