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建筑公司劳动合同菏泽市山东省张某工资
摘要:问:2005年10月张某应聘山东省菏泽市某建筑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提出,如果职工本人不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单位每月多付200元工资作为补偿,以后公司对社会保险事宜概不负责。张某同意了公司的建议,于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1200元(含社会保险费200元)。2006年1月张某在工作中从三楼坠下摔致重伤,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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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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