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工作农民失地江苏省被征地农民失业农民就业培训征地补偿
摘要:江苏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在省长的主持下于2003年底出台了《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办法》,2004年1月在2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2005年7月21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省长签署了第26号政府令,从2005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出台了政府文件,有123.43万农民享受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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