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社厅发〔200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航各地管理局,各航空运输、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共同制定了民航乘务员、航空油料储运员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2个)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工种)名称备注14-05-03-01民航乘务员26-24-03-02航空油料储运员注: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二○○六年十一月三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民航乘务员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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