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天成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行使职权受案范围用人单位当事人劳动者实践
摘要: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在实践中各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存在着界限,彼此之间又互有交叉。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申诉或举报的事项在受案范围上有交叉时当事人应如何选择,本人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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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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