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建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探讨困境与对策劳动保障部门机构改革工作职能人事部
摘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1992年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2]2号)为标志,已经走过了近14个春秋。 随着各地上一轮机构改革的相继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职能已基本移交到劳动保障部门,各项工作已逐渐理顺,但上级部门仍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致使基层缺乏改革方向,工作思路不明确,从而影响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主要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