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忠虎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发性脑干损伤时效工程技术人员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
摘要:案情简介 孙某系一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开发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2004年6月4日受单位临时指派,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送技术资料到当地消防部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型脑挫伤、原发性脑干损伤、额骨骨折等,呈植物人状态,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孙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的法定人父亲孙某(以下称孙父)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2005年1月19日法院终审判决孙某获得交通事故民事损害50%的赔偿。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