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曙光工作场所国务院令工伤认定劳动部
摘要: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取代了原劳动部于1996年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以下简称《办法》),并在该《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然而,笔者在认真研读《条例》后却发现,《条例》的个别内容仍有待进一步解释和明确。本文仅就工伤认定案件中“工作场所”的有关规定发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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