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生产管理计划科技公司合同期限聘用合同补充协议违约金
摘要:2001年7月15日,张某进入某电子科技公司,从事生产管理计划员工作,双方于8月17日签订了一份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即日起至2003年8月17日,约定试用期为2001年7月15日至8月25日。同时双方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缴纳违约金800元,并100%赔偿对方的损失。”2002年11月26日,张某又与公司签订了一份有效期为3年的“签约人员合同附加条约”,作为补充协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