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学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规定浙江省哲峰磋商
摘要:拜读了《中国劳动》2005年第10期有问有答的第1问:此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否应该受理?笔者认为,浙江省潘哲峰的答复不符合《劳动法》第22条、第102条以及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解释。在此愿与潘哲峰同志磋商,以求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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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劳动科学》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中国劳动》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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