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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作者:宗和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民族语言文字法律职业人员西藏自治区应试人员学历条件考生

摘要: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此外,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20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90分。考虑到少数地方对通晓并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法律职业人员的迫切需求,对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民族考生,2007年仍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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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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