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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

惩治纪检监察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监察对象包头市联席会监察局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每半年召开一次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联席会议,所有涉刑党员的案件全部移送至市纪委,市纪委、监察局对其管辖的涉案党员、监察对象,依据生效的判决、裁定做出相应的党政纪处理。对不属于其管辖的,通知相关地区、单位和部门做出处理并反馈结果。(包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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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

《中国纪检监察》(CN:10-12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纪检监察》办刊宗旨是弘扬正气,鞭挞腐恶,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宣传、指导、教育、监督的作用。主要栏目:社论、特稿、专题、时评、理论、调研、经验、风纪、执纪、监督、问责、警示、天下、新风、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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