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专用设备节水节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配套政策
摘要:作为新《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政策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5号)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7号),日前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修订公布,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同时废止。本刊现将这三个文件刊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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