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全伟专利审查事实认定实质审查权利要求发明专利
摘要:发明专利审查中不同审查员对事实认定的不同会造成相同技术方案之间意见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会直接导致发明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创造性以及其它条款的要求,造成了对同领域内申请的审查意见的不统一、造成专利权不稳定以及降低专利审批部门在社会上的公信力等的负面影响。文章从不同方面的案例基础上总结出一些影响事实认定的因素,并探索出一些避免出现认定差异的方法,力求解决事实认定带来的负面效果,使审查员的工作更靠近一种不同审查员在不同外界环境影响下做出的共同的结论性意见的理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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