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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推行“先行赔付”制度保农民利益

作者:刘刚普安县农民利益产品质量问题市场监督管理经营网点供销社统一管理

摘要:贵州省普安县工商局在加大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县开始推行农资产品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具体做法和措施是:属县供销社分支机构的由县供销部门根据经营销售规模和经营所在地情况.统一收取1000元~3000元信用保障金存人供销部门专户.统一管理,出现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全权负责:属外来农资经营网点和厂家直销点由辖区工商所与其签订《保证金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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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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