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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播的法律基础:许可证制度及其他控管方式

作者:沃尔夫冈·特纳(Wolfgang; Thaenert)商业广播许可证制度法律基础广播电视节目公共广播电台控管联邦体制欧洲联盟统一标准国家

摘要:国家有一个任务就是通过立法积极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丰富多彩,内容上要兼顾各方利益,并且从机制和政策上给予确保。比如,有的时候报刊或者广播、电视的广告太多,或者内容不是很好的话,国家就会采取措施干预。德国奉行的是联邦体制,广播电视是各个州的事务,因此属于各个州来管理。联邦也就是国家层面只负责对外的广播电视,或者电信等等,这是第一个特点。第二个特点是,德国是欧洲联盟成员国,而欧盟已经颁布了统一标准。我们实行的是双轨的或者说双元的制度,一方面是根据公法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广播电台也就是中国所说的公共广播电台,因为它们主要是靠收取广播电视费维持的;另外是私人的,他们主要是依靠广告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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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

《中国广播》(CN:11-3074/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广播》是产、学、研一体的部级广播应用理论平台,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多媒体学术期刊,始终秉承学理思维服务广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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