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

作者:戴宇楠; 傅莹莹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先履行抗辩权给付义务构成要件履行能力鼓励交易当事人

摘要:一、不安抗辩权的内涵与构成要件不安抗辩权又被称为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一方按照约定先履行给付义务但在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明显减少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拒绝给付.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让后履行方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履行能力,提高合同履行效率从而达到鼓励交易的目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职工法律天地

《职工法律天地》(CN:36-12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职工法律天地》主要栏目:卷首语、本刊特稿、特别关注、维权报告、美文阅读、情满人间、职场人生、社会广角、以案说法、世说新语、天地时评、生活百科、警世通言、吴律师信箱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