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贝妮立案登记制度立案审查制度无理缠诉
摘要:2017年5月,是立案登记制度实行两周年。两周年之际,包括最高法在内的各地法院,纷纷汇报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两年的成果。在2015年实行立案制度改革之前,“起诉难、立案难”等问题一直阻碍着我国司法完善的进程。由立案登记制取代立案审查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只进行形式审查,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以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立案登记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了案件数量暴增、法院“人少案多”审判质量下降、当事人滥用诉权等问题。面对这些新的挑战,我们可以通过采取建立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对滥用诉权情况的审查和处理,同时加强审前程序立法来避免诉讼拖延等措施,完善立案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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