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的法理探讨

作者:陈穗龙民事诉讼证明妨碍法理依据构成要件

摘要: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法律方面也得到了快速的完善和补充。在此过程中,也涌现了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的大量出现,对于法律的公平、公正性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当前民事诉讼案件中“谁检举,谁举证”为主要的证明规则之一。但由于当前我国法律,对于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获取证据的行为,未落实法律规定和法律保护。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出现另一方当事人或其他关系人,妨碍证明落实的现状也较多,最终对于案件的审判周期,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损害。针对此类现状,文章简要分析当前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的现状,并针对其法理依据进行简要的分析探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职工法律天地

《职工法律天地》(CN:36-12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职工法律天地》主要栏目:卷首语、本刊特稿、特别关注、维权报告、美文阅读、情满人间、职场人生、社会广角、以案说法、世说新语、天地时评、生活百科、警世通言、吴律师信箱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