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仪科研人员贪污贪污罪主体
摘要:近年来,有关科研经费的审计问题和贪腐报道屡见报端,科研人员能否成为贪污罪主体却存在争议,本文通过分析贪污罪主体的立法现状,结合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得出科研人员可以作为“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成立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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