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蓉艳统一商业秘密法法律规定经济价值秘密性持有人信息
摘要:目前世界上尚无统一的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可见其是一个极富弹力性的概念。在美国的1979年制定的《统一商业秘密法》中,“商业秘密”是指特定的信息,包括配方、模式、编辑产品、程式、设计方案或工艺等。这种信息:第一,将独立导致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价值;第二,持有人尽了合理的努力去维持它的秘密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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