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婚姻关系中的生育权相关问题之探析

作者:刘刚生育权不生育自由平等

摘要:我国法律并未直接明文规定生育权,而是通过法律法规对于义务的确定来体现。堕胎的决定权归属,这一问题两大法系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英美法系国家认为丈夫不享有妻子堕胎的决定权,而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堕胎需要配偶同意才可继续进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平等地享有生育权,但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之规定“妇女有不生育的自由”,丈夫行使生育权的同时应该尊重妻子的不生育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职工法律天地

《职工法律天地》(CN:36-12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职工法律天地》主要栏目:卷首语、本刊特稿、特别关注、维权报告、美文阅读、情满人间、职场人生、社会广角、以案说法、世说新语、天地时评、生活百科、警世通言、吴律师信箱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