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制度分析——比较《民通意见》与认缴承担制

作者:张志鼎合伙企业制度分析分担亏损承担责任企业投资经济能力资金投入

摘要:有人就“以实缴分担亏损制度的优势”提出了下述观点:在合伙企业创立之初,合伙人大多的经济能力不强,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合伙企业的运行中。如果按照认缴的比例承担责任的话,合伙人会出于不敢承担高额责任的顾虑不敢认缴太多的出资额,因而也限制了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的动力。如果按照实缴比例分担责任,也就限定了分担亏损的风险,这样就不会打消投资到合伙企业中的热情。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职工法律天地

《职工法律天地》(CN:36-12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职工法律天地》主要栏目:卷首语、本刊特稿、特别关注、维权报告、美文阅读、情满人间、职场人生、社会广角、以案说法、世说新语、天地时评、生活百科、警世通言、吴律师信箱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