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志鼎合伙企业制度分析分担亏损承担责任企业投资经济能力资金投入
摘要:有人就“以实缴分担亏损制度的优势”提出了下述观点:在合伙企业创立之初,合伙人大多的经济能力不强,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合伙企业的运行中。如果按照认缴的比例承担责任的话,合伙人会出于不敢承担高额责任的顾虑不敢认缴太多的出资额,因而也限制了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的动力。如果按照实缴比例分担责任,也就限定了分担亏损的风险,这样就不会打消投资到合伙企业中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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