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冰 朱小皙法官自由裁量权刑事司法中国内地法律体系案件事实法律规则大陆法系中国大陆
摘要:中国大陆实行的是以大陆法系为主体的法律体系,制定法是法律的唯一有效形式,所以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主要采取三段论式的方法,即法律规则——案件事实一一裁决,而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判决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我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虽是以遵循法律规则为前提的自由裁量,但追并不意味着我国法官不存在自由裁量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法律》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198084 评论 71
北大期刊、CSSCI南大期刊
人气 48470 评论 40
人气 42282 评论 59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26630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