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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财政与司法改革——两个基层法院的比较

作者:賀欣基层法院司法改革财政结构地方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不平衡制度建设制度质量诉讼当事人

摘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和职业化人手,本文对比研究了中国一个城市基屑法院和一侗农村基层法院对最近司法改革的反应。本文发现,高度依赖地方政府的司法财政结构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极大地影响了两个法院的运作模式。为了收取诉讼费用,农村法院设法吸引潜在的诉讼当事人来打官司,即使它并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纠纷。制度建设和职业化的努力只能恶化已有的窘境。而对于城市法院,由于发达的和多元化的地方经济所提供的充分资源,其制度质量似乎在改革进程中有所提高,但同时它们也变得越来越形式化和官僚化,因为它们试图阻止一些疑难争议诉诸法院。通过展示由于中国转型中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司法官僚化所引起的司法改革的复杂状况,本文认为制度质量的提高本身取决于经济发展,而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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