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泽林案例指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实践新中国成立司法工作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原则性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后,案例指导,以不完备的形式在上级指导下级工作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56年召开的全国司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注重典型案例。同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实践中的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其工作之一就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选择案例来指导工作,并对案例的选择等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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