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声成动产抵押登记中国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手续简称工商局
摘要:经常听到境外的银行和律师,投诉有关中国法律对于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方面的规定含糊不清及进行登记时每每遇到很多障碍。但借着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于同年10月17日新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新《登记办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法律》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200650 评论 71
北大期刊、CSSCI南大期刊
人气 50355 评论 40
人气 43590 评论 59
统计源期刊
人气 39836 评论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