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勇毅互联网广告暂行办法媒体领域自媒体网络红人圈里国家工商总局违法责任软文媒体营销
摘要:从2016年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把广告主的范围扩大到自然人,将网络红人、大V在内的自媒体也纳入管理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一个“新亮点”。《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互联网上(包括微信、微博)的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两字。这意味着自媒体领域的广告投放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而且网红、大V在朋友圈里违法广告也将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