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军婚的法律保护制度

作者:原晓蒙法律保护制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婚中国人民解放军退伍军人婚姻关系特殊形式夫妻双方

摘要:军婚是婚姻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与一般的婚姻关系相比,其特殊之处在于:夫妻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军人。这里的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军籍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和学员。已经转业、复员的退伍军人、离退休军人及在部队没有军籍从事后勤管理、生产、经营的人员及非现役文职人员,都不属于现役军人,他们的婚姻不受特殊保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政工导刊

《政工导刊》(CN:61-10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政工导刊》多次受到权威部门和媒体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等国内多家权威媒体报道过《政工导刊》的办刊经验,总部多位首长先后题词给予褒扬,刊物被誉为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精品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