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帅志嵩类型变化语义演变
摘要:先秦两汉时期“杀”单独作谓语时表示“动作+结果”,“结果”蕴涵在动作行为之中;至宋元时期基本上只表示动作,不表示结果,并持续至今。“杀”发生了两次根本变化:1)中古汉语“x杀”、“杀Y”的出现,由于缺省状态下,“杀”表异质活动,光杆动词“杀”本身可以表达“杀死”的语义功能,所以在表示“动作”语义时有两条并行途径,即光杆“杀”和动结式的“杀Y”;2)“V杀”被“V死”替代,在近代汉语中只剩下“杀Y”。由于概念结构和语义激活等因素的制约,使成式、偏正式及并列式之间能相互转化,而范域式则具有独特的句法表现。这两次变化和汉语语言类型从综合型向分析型转变,以及动补结构、体标记成熟的大背景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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