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国炜医疗损害赔偿法经济学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审判诉讼要求患者医院视野
摘要:1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来,医疗纠纷(medical dispute)日益增多,医疗损害赔偿一时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是:人们对患者的同情冲淡了思考的理智,要求高额的赔偿成了共同的呼声[1].一些法院也在判决中开出了高额的赔偿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一妇女与某医院因"脑瘫儿"引起的诉讼做出的终审判决中,要求医院赔偿患者290万元.北京第二棉纺厂职工医院因将手术纱布遗留在患者体内长达8年而被判决赔偿86万元.医疗事故不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成了一个经济问题[2],当然法院判决的应有之意是对医院以及医生过错加以惩罚,而减少类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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