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倩 文卫太常太乐署太予乐署
摘要:太常——封建社会中掌管礼乐的行政机关。不仅是历史学界研究官僚制的对象,而且是音乐学界所关注的焦点之一。东汉是否存在大予乐署是汉代太常音乐机构讨论的焦点,笔者从语法断句、逆向考察的视角对相关史料进行分析.认为:东汉明帝将太乐令称谓改为太予乐令,但并非将太乐署改称为大予乐署,汉代太常唯一的音乐机构仅有太乐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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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创作》(CN:11-1658/J)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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