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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我”到“他我”——论声乐表演的二度创作

作者:陈俊玲二度创作声乐表演他我声乐作品案头工作意识转变创作方法创造者

摘要:在声乐表演中,“自我”指的是表演者(创造者)自身;“他我”则是作品中的“我”。声乐表演的二度创作是一个极复杂的工程,拥有一套独特的创作工序,是由“自我”创造“他我”的一个艺术过程。演唱者通过案头工作、技巧准备、意识转变、感知提升等四个主要创作方法,对声乐作品进行良好的二度创作,实现从“自我”到“他我”的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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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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