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江武治理共青团青少年事务权益保护
摘要:维护青少年权益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当前我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尚不完善,在政府转变职能的背景下和多元化的社会发展格局中,应当支持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共同参与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形成政府和社会组织及公民共同进行合作管理的社会治理方式。共青团组织要利用好自身优势,主动承接和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并以善治理论为指导,切实履行好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职能,树立青少年维权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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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CN:10-104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办刊原则,及时反映国内外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的新理论、新观点、新经验;着力深化和繁荣青少年犯罪学,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和交流;着力整合法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和司法、教育、社会工作等多部门的资源,从宽视野、多学科角度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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