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芹罚款违法所得并处威慑
摘要:作为反垄断法行政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可谓是规制垄断违法行为的利器。然而,执法实践中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结合适用的游移不定,与立法层面的并处关系不相一致。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结合设计旨在实现对垄断违法行为的强力规制,但违法所得认定的现实困难,造成了立法与实践之间的背离;而单处罚款不仅遗漏了处罚内容,而且对反竞争行为的威慑力不足。解决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的不确定性问题,畅通并处之路,执法机关要明确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的态度。另外,我国应尽快出台指南,为没收违法所得的认定提供具体操作方法,同时完善罚款制度,使二者更好地结合运用,从而充分发挥反垄断法处罚的威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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