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正赋媒体报道群众利益外交辞令违规操作信息披露公众大众传播媒介新闻报道
摘要:本文所说的“有理、有利、有节”并非是外交辞令,而是一种特指。“有理”是指媒体报道不能违规操作,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进行报道;“有利”是指媒体的报道要从维护社会大局和公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不能图一时之快而把有损于群众利益的信息披露出去;“有节”是指媒体对一些社会敏感的问题或者局势尚不明朗的事实的报道,要注意把握分寸,不能把话说得太满,以致没有回旋的余地。我发现,有些媒体在报道过程中有时在无意中偏离了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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