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正一; 柳婷婷综合执法机构新闻业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市场国务院法制办新闻出版总署改革试点地区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出版局
摘要:7月26日《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2004年9月,、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广电总局、财政部七部门公布了《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决定在粤、浙、京、沪、深等9个地区进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改革试点工作。至2005年4月,广东全省按要求调整归并市、县两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建了义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并加挂“版权局”牌子,各地级市、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报道认为,广东省“以城市为主体,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已基本完成,解决了长期以来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存在的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主体不规范、多头执法、职责交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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