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书春公害产业污染环境法律公众参与
摘要:20世纪50~80年代,面对严重的产业污染,日本走出了一条“污染-公害病-反公害运动-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被动式的、自下而上的对策反应路径,在付出了“先污染后治理”的惨痛代价后,日本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环境法规和严格的环境标准,迫使企业进行大规模的污染防治投资,在较短的时期内成功地解决了产业污染问题。90年代以后,为解决城市化环境问题和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日本大力发展“静脉产业”和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型社会建设已初见成效。日本解决产业污染的教训和经验,以及循环型社会理念的提出及实践。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