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浩楠外籍劳工无就业证就业劳动保护
摘要:在社会法理念盛行的二十一世纪,对无就业证之外籍劳工奉行十九世纪之古典合同主义不禁引人深思。将未取得就业证之外籍在华劳工全然排除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外,有违法律公平之价值,有损保护人权之宗旨以及我国国际社会形象,且恐致使外籍劳工非正规渠道就业现象非正常繁荣。立足基本国情,借鉴欧美经验可知:对无就业证之外籍劳工提供一定程度之基础性劳动保护不仅有助于法律公平价值之实现,有助于保障外籍劳工的基本人权,还有利于缓解我国的“三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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