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鸣; 李珂; 戴建宇; 李峰数字图像处理本质变化重复实现
摘要:目的 2012年,国家颁布了《法庭科学数字影像技术规则》对现场数码照片进行标准化规范,同时对数码照片的后期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新标准规定了“无本质变化”和“重复实现”两个限制性条款,本文按此两条款对标准设立前的刑事照片处理方法作验证,以研判这些方法是否能在新标准下继续使用。方法 选4张原始图片,进行图片旋转和合并的处理操作。将处理后图片和其原始图片作对比,评判是否有“本质变化”发生和“重复实现”。结果 在任何非90°及其倍数的图像旋转中,图像发生了轻微但累积性的“本质变化”;合并图片的操作也难以完全“重复实现”。结论 根据新标准,结合本研究得出图片进行90°及其整数倍数的旋转操作仍然适用,而非90°及其倍数的旋转以及合并图片的操作可能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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